摘要:本發(fā)明實施例公開了一種發(fā)光裝置及舞臺燈系統(tǒng),包括第一光源,用于出射第一顏色光;第二光源,用于出射第一發(fā)散角的第二顏色光,且該第二顏色光的光軸方向垂直于第一顏色光的光軸方向;合光裝置,用于將第一顏色光、第二顏色光進行合光,并將合光后的光沿第一顏色光的光軸方向出射;第一濾光片,位于第二光源與合光裝置之間,用于接收垂直入射的第二顏色光,并透射小于第一入射角入射的第二顏色光,反射第一顏色光和大于第二入射角入射的第二顏色光,第一入射角大于或者等于第一發(fā)散角。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可以減小體積且不會明顯降低出射光總能量的發(fā)光裝置及舞臺燈系統(tǒng)。
- 專利類型發(fā)明專利
- 申請人深圳市光峰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 發(fā)明人李屹;張權;李文超;
- 地址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西麗鎮(zhèn)茶光路1089號深圳集成電路設計應用產業(yè)園401光峰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 申請?zhí)?/b>CN201210574763.8
- 申請時間2012年12月26日
- 申請公布號CN103900020A
- 申請公布時間2014年07月02日
- 分類號F21S10/02(2006.01)I;F21V13/00(2006.01)I;F21Y101/02(2006.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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